穗教装备中心〔2017〕14号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关于举办广州市中小学
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局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培养一批骨干的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图书馆(室)在教育教学、教研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精神,经研究,我中心委托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举办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计划培训54名骨干图书馆管理员。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推荐23人(附件1);各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和局属中小学按照“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培训对象。
二、培训内容
信息技术在中小学图书馆的应用,中小学图书馆管理理论与实践,中小学图书馆的馆藏建设,数字时代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中小学图书馆的使命与行动策略,中小学图书馆与阅读项目的评估,中小学图书馆的国际发展趋势,学校图书馆国际标准及其在中国的适用性,中小学图书馆阅读推广项目管理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8上午9:30─10:00。
2.培训时间:2017年3月28-31日(第一阶段),4月9-12日(第二阶段),每阶段为期四天。
(二)地点
中山大学资讯管理学院大学城校区(地铁四号线大学城北站A出口前行约500米)。
四、培训费用
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的培训费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穗财编〔2015〕215号)文件规定执行,培训费用(含培训费、食宿费、场租费、专家课酬、资料费、考察费等)由市教育装备中心业务培训专项资金支付。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班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对学员实行分组管理,成立班委会,保障学习有序顺利开展。培训采取课堂授课、互动交流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每节课结束将会组织小组代表进行课程点评,促进学习成果转化。
(二)此次培训时间为8天,共计48学时。凡按规定完成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提供教师继续教育证明。(报到时交大一寸的蓝底证件照2张,并于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并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5:00前将报名回执(附件3)填好后盖章发送邮件至gzeec_ts@126.com,邮件主题为:图书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附件:1.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推荐名单
2.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名额分配表
3.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才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
2017年3月14日
(联系人:陶天翔;联系电话:8188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