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科〔2013〕61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进程,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决定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服务。坚持学术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突出应用性研究、对策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自由竞争和学术研讨,遵守学术规范;坚持尊重地方教育科研发展实际,教育科学研究普及与提高并重,立足广州,辐射华南,面向全国。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方向,重视两个服务。
(二)突出重点,鼓励科研创新。
(三)扶持青年,强化团队建设。
(四)立足广州,扩大对外交流。
三、选题内容
(一)重大课题:是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的政策咨询课题,重点解决广州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申请者必须围绕《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选择一个方向或主题开展研究。
(二)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是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具体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与范围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有关方向和内容。申请者可以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课题指南》设计研究课题,也可以自主、灵活地设计研究课题。
四、项目类别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校、党校、团校、教育教学与科研等机构公开招标。
(二)面上课题。面上重点课题和面上一般课题。
(三)专项课题。
1.名师专项。接受我市名校长、名教师、市特级教师及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申报。
2.青年专项。接受35岁以下(以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限)的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3.农村专项。接受从事农村教育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4.能效专项。接受未获得过市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且教育科研工作热情高、具备完成相应课题研究能力的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申报。
5.著作出版专项。接受已有独立专著书稿(20万字以上且尚未出版)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五、资助经费
重大课题8万元/项,面上重点课题6万元/项,面上一般课题4万元/项,专项课题2万元/项。
六、申请条件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教研等机构公开招标,市教育系统外单位必须与市属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组人员构成应包含有二分之一以上市教育系统单位人员(应至少包含1名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人员)。
(二)其余课题及资助项目只接受市教育系统内人员申请。申报“名师专项”课题需附名校长、名教师及市特级教师相关证明;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在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农村专项”课题必须是行政区划管理属村镇的学校教师;申报“能效专项”课题需附职称证明和区(县级市)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证明;申报著作出版专项课题,必须为市教育系统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独立完成的教育类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且第一申请人必须完成全书三分之二以上撰写工作。
(三)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退休人员及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请重大课题及面上课题,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须由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推荐;申请著作出版项目,须由3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对申报项目提出预评价意见。
(五)重大及面上课题负责人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组成8人以上、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且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不低于30%。
(六)项目负责人应对课题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及知识产权没有争议做出承诺,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申报书相关栏目内签字,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保留底稿。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含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九)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近年来已经承担过我局教育科研项目的,不受理申报一般项目。有市教育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或者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申报人的同一研究课题在立项前后如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课题立项的,取消在本规划课题中的立项资格。
(十)各类课题立项标准及绩效要求:
1.承担重大课题获得立项需承诺达到以下标准:发表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以上,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专著1部以上;(2)主编教材1部以上;(3)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1部以上(如是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2.承担面上重点课题获得立项需承诺达到以下标准:市属高校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以上;其他单位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
3.承担面上一般课题获得立项应达到以下标准:市属高校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以上;其他单位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4.承担专项课题获得立项应达到以下标准:市属高校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其他单位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上述所有类别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不少于1篇。
各类课题在结题验收时需对研究成果进行绩效评价。论文类成果应在国内外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专著、编著和教材类成果应以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书号正式出版,其合法性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刊物和书号为准。增刊和内部交流资料类成果不纳入绩效评价。核心期刊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国内外核心期刊目录请参照“广州市教育科研管理”网(http://ghkt.gzsjks.com/)公布的期刊目录。
七、申报限额
(一)重大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
(二)面上课题及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八、申报程序
市属高校、局属单位直接报送我局;区、县级市管辖单位需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筛选、初审并汇总后报送我局。
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我局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应在仔细阅读《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的基础上申报。学科分类按照《课题指南》提供的学科代码及学科名填写。
(二)课题申请实施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陆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管理系统(http://kygl.gzsjks.com/),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账号及密码不变。网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侯老师,电话:13682295850。
(三)凡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提交纸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一式一份),并由申请单位汇总后,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gzjyky@126.com。申报书及汇总表以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管理系统中下载为准。
十、申报期限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6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5日。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我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8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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