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治安工作职责
分类栏目:规章制度 文章上传时间:2003年9月28日
图书馆治安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2、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3、每天闭馆时必须检查门窗、电源、微机、复印机、干湿机、消毒柜等电器的关闭情况。
4、保持楼道、大门、侧门的畅通。
5、指导读者从监测口进出。
6、经常检查“禁烟令”的执行情况。
文章出处:
http://www.chtsx.com/indexrule.htm
编辑:
信息开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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