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广州市中学图书馆
“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通知
省属、局属、区属中学图书馆:
为了提高我市中学图书馆的教研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中学图书馆教师教学教研的积极性、创造性,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和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决定表彰和奖励为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图书馆教师。现将2015年度广州市中学图书馆 “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要求与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凡参加评选的老师须符合《“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评选条件。
2.评选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填写申报表:
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表(用A4纸打印)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于2016年10月30日前交给执信中学陈东涛老师(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152号执信中学图书馆)。
2.组织评选: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依照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3.公示结果:
将评选结果向全市(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网站、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网站)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反映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寄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刘金军老师处。
4.公布评选结果:
2016年12月10日公布评选结果(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表彰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对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专委会常务理事陈东涛老师 联系电话:13610009528)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我市中学图书馆的教研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中学图书馆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表彰和奖励为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图书馆教师。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组织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教学法规文件;具有良好的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学校图书馆工作任务,在图书馆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图书馆行业教研活动和校本教研活动,其中参加图书馆教研活动次数达到本年度图书馆教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仅限于本年度发生的图书馆行业活动):
⑴ 在市、区教研活动中作中心发言;
⑵ 参与市、区教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⑶ 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⑷ 在市、区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⑸ 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在专委会年会上宣读论文;
二、评选程序
1.填写申报表格,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专委会理事会根据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选。
3.将评选结果向全市公示,公示期间对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反映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寄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刘金军老师处。
4.将评选结果向全市公布。
三、表彰和管理
1.专委会对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取消其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不得参加此后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
3.本办法自2016年9月20日起实施。专委会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附件2 下载:
广州市中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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