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
“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通知
省属、局属、区属中小学(含中职)图书馆:
为了提高我市中小学图书馆的教研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中小学图书馆教师教学教研的积极性、创造性,广州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决定表彰和奖励为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图书馆教师。现将2023-2004学年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要求与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凡参加评选的老师须符合《“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评选条件。
2.评选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上年度获评的“教研积极分子”称号,不可做为本年度评选业绩。
二、评选程序
1.填写申报表:
申报人填写《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用A4纸打印)及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交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执信中学陈东涛,联系电话:13610009528;扫描件请发邮箱:546245789@QQ.com。
2.组织评选:
专委会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依照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3.公示结果:
将评选结果向全市(专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段为2024年12月9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反映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寄执信中学陈东涛收。
三、表彰
专委会对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2.2023-2024学年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
附件1:
“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我市中小学图书馆的教研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中小学图书馆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表彰和奖励为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图书馆教师。制定本办法。
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广州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组织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教学法规文件;具有良好的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学校图书馆工作任务,在图书馆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会、全市性分区组织的图书馆行业教研活动,参加教研活动次数达到本年度图书馆教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仅限于本年度发生的图书馆行业活动):
⑴ 在市、区教研活动中作中心发言;
⑵ 参与市、分区教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⑶ 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⑷ 在市、区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⑸ 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在专委会年会上宣读论文;
二、评选程序
1.填写申报表格,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专委会理事会根据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选。
3.将评选结果向全市公示,公示期间对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反映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有关情况。书面材料寄执信中学陈东涛副理事长收。
4.将评选结果向全市公布。
三、表彰和管理
1.专委会对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取消其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不得参加此后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的评选。
3.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专委会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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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广州市中小学图书馆教研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