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硕士学位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前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累计3年以上。
⑵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馆员资格的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馆员资格的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馆员资格的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8年以上。
⑸中专毕业,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⑹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⑶、⑷、⑸款的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②县级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此为破格申报条件)。
2、从06年起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