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

转发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06-07年)的通知的相关文件

分类栏目:最新动态 文章上传时间:2006年10月14日 (双击鼠标自动向上滚屏)


      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06-07年)的通知

                         穗教科〔2006〕27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速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探索教育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以科学研究指导教育实践,以创新成果推动教育发展,发挥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的双重功能,按照《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部署,决定开展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创建教育强市为主题,围绕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努力形成有特色和份量的科研成果,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学科前沿,面向广州实践

    (二)重视应用研究,提倡实证研究

    (三)鼓励团队申报,扶持青年成长

    (四)强化学术规范,提高科研实效 

    三、立项目标

    (一)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以创新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二)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培育教育科研基地,加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学术团队建设。

(三)营造教育科研氛围,搭建教育科研平台,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四)紧密结合广州教育发展的实际,开展应用研究,提倡实证研究。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强度

(一)重大课题

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教育教学与科研等机构公开招标。

(二)面上课题

1、面上重点课题

2、面上一般课题

(三)专项课题

1、名师专项

接受我市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及市特级教师申报。

2、青年专项

接受35岁以下(以2006年8月31日为限)的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3、农村专项

接受从事农村教育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4、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

接受从事中小学教学、教研的教师为应对创建教育强市及课程与教学改革急需申报。

(四)资助强度:重大课题8-10万元,面上重点课题6万元,面上一般课题4万元,专项课题2万元。

五、主要内容

重大课题是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的政策咨询课题,重点解决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申请者必须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提出的重大课题选题范围,选择一个方向或主题开展研究。

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是为教育教学实践服务的具体研究课题,研究方向与范围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有关方向和内容。申请者可以依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设计研究课题,也可以自主、灵活地设计研究课题。

六、申请条件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教研等机构公开招标,课题组人员构成应包含有三分之一以上市教育系统单位人员。

(二)面上课题和专项课题只接受市教育系统内人员申请。申报“名师专项”需附省级名校长、名教师及市特级教师相关证明,申报“青年专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农村专项”必须是区划管理仍属村镇的学校教师,申报“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必须以中小学教学研究为主要内容,并经市教研室推荐。

(三)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须由两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推荐;

(五)项目负责人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组成5人以上、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且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不低于30%。

(六)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含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九)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近年来已经承担过我局教育科研项目的,原则上本次不受理申报一般项目。有市教育局在研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者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七、申报数额

(一)重大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

(二)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局直属单位限报1项(其中市教研室、市教科所限报3项),各区、县级市教育局限报2项。

(三)面上课题及名师专项、青年专项、农村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八、申报程序

重大课题、面上课题及名师专项、青年专项、农村专项:市属高校,市中专、技校,局属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区、县级市管辖单位需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筛选、初审并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

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项:局直属单位直接报市教研室,区、县级市管辖单位由所在单位经区教研室审查后报市教研室,并由市教研室向市教育局推荐。

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在仔细阅读《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学科分类按照《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课题(06-07年)指南》提供的学科代码及学科名填写。

(二)课题负责人提交材料要求:

1、《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

2、《课题论证部分》,一式3份,独立装订。

3、将《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与课题论证部分分别用9号大信封装好,将填写好的《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说明表》贴在每一信封正面。

(三)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并将申报课题内容录入光盘(软盘)一式1张,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一同报送。

课题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打印填报,可从我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或市教育科研网(http://www.gze.net.cn)下载。

十、形式审查

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含录制的软盘),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程序有误等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十一、申报时间

2006年9月25日至10月23日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科研处(课程与教材改革专项经市教研室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黄晓婷,电话:83189817)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http://www.guangztr.edu.cn/gztr/wjgl/061010sktsbtz.htm

文章出处:广州市中学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

编辑:信息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