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文明守则
分类栏目:规章制度 文章加入时间:2003年9月22日
读者文明守则
一、 自觉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和各部、室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 本校读者入馆请自觉出示借书证或工作证、学生证;校外读者入馆凭通用借阅证或工作证、身份证。
三、 讲究仪表整洁、庄重,举止文明礼貌。
四、 爱护一切文献资料和设备,不得在书刊上标记、折页,不得损坏、私藏、偷窃图书资料、计算机零部件和其他物品。
五、 保持馆内陈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和其他设备,或在其上涂写、刻划,自觉维护各库室的书刊排序。
六、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违者将按章处罚。
七、 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讲究文明用馆,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得抢占座位、高声喧哗,不得在馆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和甩墨水,手机、BP机须调至震动档。
文章出处:
华南师大图书馆
编辑:
信息开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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